融资租赁中汽车不过户也得给租金吗

2019-07-15

一、融资租赁中汽车不过户要不要给租金

【案情】

俞xx出资买车,交与汽车租赁公司出租经营,约定汽车租赁公司每月向她支付租金,可是汽车交给租赁公司经营后,对方以俞xx车辆未全部过户为由,拒绝支付租金和返还已过户车辆。昨日,锦江法院对这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,汽车不过户,也得给租金。

俞xx向法院表示,2006年5月7日与7月30日,她和汽车租赁公司签订《合作协议》:由她出资购买别克凯越和波罗车各一辆,交与汽车租赁公司经营业务,租赁公司按月向她支付不低于6000元的租车款。为了便于经营,俞xx同意将波罗汽车过户给对方,但是汽车仍然属于她。可是从2007年10月起,租赁公司就不按协议约定向俞xx支付租车款,俞xx向法院起诉要求收回属于自己所拥有的车辆,并追究租赁公司的违约责任。

汽车租赁公司表示,根据汽车租赁协会的规定,业主的车辆必须过户给租赁公司,公司才能开展业务,由于俞xx的汽车没有全部过户,因此他们没有支付租金。两辆车都过户后,再给付租金。另外,租赁公司也不同意解除合同,由于波罗车已经过户,租赁公司表示这不存在返还问题。

【法律裁判】

锦江法院审理后认为:俞xx和汽车租赁公司之间的《合作协议》合法有效。

另外,2008年1月14日,租赁公司承诺所欠租金将在2008年1月30日前支付,如不支付,俞xx可将汽车开走,这属于协议的补充。由于租赁公司没有支付租金,俞xx可要求解除合同,收回租赁物。

锦江法院一审判决:一、汽车租赁公司返还俞xx别克凯越、波罗汽车。二、汽车租赁公司向俞xx支付2007年10月至2008年2月租车费30000元。

二、融资租赁有什么功能

1.融资功能融资租赁从其本质上看是以融通资金为目的的,它是为解决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而产生的。需要添置设备的企业只须付少量资金就能使用到所需设备进行生产,相当于为企业提供了一笔中长期贷款。

2.促销功能融资租赁可以用“以租代销”的形式,为生产企业提供金融服务。一可避免生产企业存货太多,导致流通环节的不畅通,有利于社会总资金的加速周转和国家整体效益的提高;二可扩大产品销路,加强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。

3.投资功能租赁业务也是一种投资行为。租赁公司对租赁项目具有选择权,可以挑选一些风险较小、收益较高以及国家产业倾斜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。同时一些拥有闲散资金、闲散设备的企业也可以通过融资租赁使其资产增值。而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投资手段,使资金既有专用性,又改善了企业的资产质量,使中小企业实现技术、设备的更新改造。

4.资产管理功能融资租赁将资金运动与实物运动联系起来。因为租赁物的所有权在租赁公司,所以租赁公司有责任对租赁资产进行管理、监督,控制资产流向。随着融资租赁业务的不断发展,还可利用设备生产者为设备的承租方提供维修、保养和产品升级换代等特别服务,使其经常能使用上先进的设备,降低使用成本和设备淘汰的风险,尤其是对于售价高、技术性强、无形损耗快或利用率不高的设备有较大好处。

正因为上述四种功能,融资租赁将工业、贸易、金融紧密地结合起来,沟通了这三个市场,引导了资本的有序流动。既为企业以较少的投人而迅速获得设备的使用权提供了便利,又为银行及其它资金提供了一条安全的放款渠道。


分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