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永春律师
争议解决专业律师团首席律师
一、基本信息
执业律所: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、合伙人。
执业证号码:1110199510625590
教育背景: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本科。
二、执业领域
常年法律顾问、争议解决、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仲裁案件
三、执业经历
1997年至今在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、合伙人。
四、社会任职
1、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十届惩戒委员会副主任,
2、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第三届惩戒委员会主任、理事。
3、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原成员。
4、2003年上海证券报反虚假陈述律师团成员。
5、湖北省法制与经济研究会理事、专家顾问。
6、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学会常务理事。
五、所获荣誉
六、工作成就
在多年的律师工作中,本着及时并最大限度保护委托人利益的原则,代理了大量经济民事和涉外仲裁案件,主要涉及到房地产开发与建设、商贸、借贷、公司股权、公司联营、合资企业、改制、知识产权等纠纷,为委托人避免和挽回了经济损失。诸如:
代理某文化公司影视制作合作纠纷胜诉案、与音乐人版权纠纷胜诉案,代理香港某公司追索合资公司股权及收益胜诉仲裁案、代理某文化公司抗辩某卷烟厂偿还借款胜诉案、代理某媒体抗辩劳动争议胜诉案、代理某出版社抗辩作者纠纷胜诉案件、“某公司北京韩村河工业组团用地、广东某公司深圳土地开发合作、财富中心合作开发方股权融资合作转让、北京某企业土地转让、北京市某学校土地转让北京市某大学、某公司及其异地子公司、分支机构公司治理事项等等。
先后出任了多家企业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和项目顾问,使之减少降低诉讼风险或损失风险;担任了多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,仗义执言,为之洗清不白之冤。
通过多年来的积累和探索,对各类企业争议案件与当事人合同争议拥有了大量、实际的工作心得。有关事迹与案例已见诸互联网和媒体。
通过诚恳负责的态度与细致实用的工作,胡永春律师与众多委托人建立了长期、良好的信任与合作关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