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化、体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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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珊珊律师

文化、体育专业律师团首席律师


一、基本信息

所在律所: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

职务:高级合伙人星权法律顾问事务部负责人

执业证号码:11101201311697206

工作语言:中文/英文,并于2015年入库英国大使馆法律服务律师库。

教育背景:大连民族大学

二、业务领域

业务范围涉及公司法、合同法、知识产权法、商标法、侵权责任法等多个法律部门,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与影视文化项目投融资、知识产权及人格权的诉讼与仲裁、版权保护及民商事纠纷处理等相关法律服务。

公司常年法律顾问:

主要负责新公司设立及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完善、影视剧的剧本筹备/融资/主创聘用/建组/拍摄/制作/宣传/发行、影视公司对外投资行为的法律风险防控、商标/专利/著作权的申请及维护等法律事务。

影视剧项目摘选:

电影项目:《我是女王》、《一个勺子》、《夏有乔木雅望天堂》、《喜马拉雅天梯》、《盲道》、《亮剑》(拍摄中)《钢铁苍穹》(拍摄中)等。

电视剧项目:《新边城浪子》、《家宴》、《情定三生》、《萧十一郎》、《新拼住时代》、《越活越来劲》、《莫斯科行动》、《我的青春高八度》等;

网络剧项目:《爱上男主播》、《成人记》、《我的抗战II》、《那小子真酷》等。

真人秀:《天生是优我》、《美食美酒带你去旅行》等

游戏作品:《真•三国无双》、《大航海时代》、《生死格斗》等。

另,为大冶现代题材影视制作综合服务基地项目、文化武山湖影视文化产业小镇项目提供法律服务。

三、社会任职

北京市朝阳区宣传联络委员会秘书长

四、执业经历

自2009年起师从我国著名律师庞标先生,并创立庞标律师事务所影视法律服务中心,专注于文化传媒领域法律服务,业务范围涉及公司法、合同法、知识产权法、商标法、侵权责任法、广告法等多个部门法律,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与影视文化项目投融资、知识产权及人格权的诉讼与仲裁、版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服务。

2014年方珊珊律师与嘉博影视集团达成长期合作关系,协助嘉博影视集团组建法务部,并兼任嘉博影视集团法务总监,以影视公司的视角,更加全面的了解影视行业的法律服务需求。

2017年1月18日加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,负责法律顾问事务部工作。

2017年方珊珊律师拟设立影视传媒行业纠纷调解中心,目前已得到司法局批准,该调解中心将作为北京市社会组织法律调解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,以期推动影视传媒行业资源整合、促进信息资源共享、为影视行业提供法律咨询指导、协调矛盾纠纷、提供法律支撑,引导影视传媒企业健康有序发展。

五、主要著述

1.《民主与法制时报法制影视周刊》特约撰稿人,并发表“从《霍比特人》虐畜事件想到我国动物保护法的阙如”、“从《中国好声音》看电视节目模板买卖的法律问题”、“问卷调查与献血者的隐私保护”、“公益捐款——法律不允许仅说说而已”等文章。

2.参与撰写《房屋买卖与登记常见问题专家解答》,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,书号:ISBN 978-7-5093-0817-2。

3.参与撰写《侵权赔偿疑难对策—人身损害、财产损害、精神损害》,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,书号:ISBN 978-7-5093-1801-0。

4.参与撰写《侵权责任法律师实务》,法律出版社出版,书号:ISBN-978-7-5093-1800-3。

5.为配合《侵权责任法》的立法研讨,参与编写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侵权法论坛《侵权责任法100个热点问题》。

6.参与撰写《侵权赔偿疑难对策—工资、奖金、加班、休假》,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,书号:ISBN 978-7-5093-1798-3。

律师团队